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30日,省教育厅专家组将对我校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进行入校考察。按照考察工作日程安排,7月30日上午举行阶段性总结汇报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30日(星期日)上午8点
二、会议地点
主楼834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有关校领导;
(二)各实验示范中心所在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中心负责人、中心固定人员代表;
(三)教务处、人事处、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7月26日